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624-2010 钛及钛合金无缝管.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无缝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

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冷轧(冷拔)方法生产的钛及钛合金无缝管,适用于一般工业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4 金属管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3620.1 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3620.2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4698(所有部分)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8180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产品的牌号、状态和规格

钛及钛合金管材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及表2的规定。

1 管材牌号、状态和规格

牌号

状态

外径

mm

壁厚/mm

0.2

0.3

0.5

0.6

0.8

1.0

1.25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TA1

TA2

TA8

TA8-1

TA9

TA9-1

TA10

退

(M)

3~5

O

O

——

——

——

——

——

——

——

——

——

>5~10

O

>10~15

O

O

O

>15~20

——

——

O

O

O

O

O

O

——

——

——

——

——

>20~30

O

O

O

O

O

——

>30~40

——

——

——

O

O

O

O

O

——

——

——

GB/T 3624—2010

表1(续)

牌号

状态

外径

mm

壁厚/mm

0.2

0.3

0.5

0.6

0.8

1.0

1.25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TA1

TA2

TA8

TA8-1

TA9

TA9-1

TA10

退

(M)

>40~50

——

O

O

O

O

O

O

O

——

>50~60

O

O

O

O

>60~80

——

O

O

O

O

O

O

O

O

O

>80~110

O

O

O

O

O

O

O

注:○表示可以按本标准生产的规格。

2 TA3 管材状态和规格

牌号

状态

外径

mm

壁厚/mm

0.5

0.6

0.8

1.0

1.25

1.5

2.0

2.5

3.0

3.5

4.0

4.5

TA3

退

(M)

>10~15

O

O

O

O

O

O

O

>15~20

——

O

O

O

O

O

O

O

——

——

——

——

>20~30

O

O

O

O

O

O

O

——

>30~40

O

O

O

O

O

>40~50

O

O

O

O

O

O

>50~60

——

O

O

O

O

O

O

>60~80

O

O

O

O

O

O

注:〇表示可以按本标准生产的规格。

3.1.2 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牌号、状态、规格、标准编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按本标准生产的TA2 无缝管,退火状态,外径为30 mm, 壁厚为1.5 mm,
长度为3500 mm, 标记为:

管 TA2 M φ30×1.5×3500 GB/T 3624—2010

3.2 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620.1
的规定。需方复验时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3620.2

的规定。

3.3 力学性能

管材在供应状态下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style="width:1.60669in;height:0.59994in" />GB/T 3624—2010

表 3 室温力学性能

牌 号

状 态

抗拉强度

Rm/MPa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

R.2/MPa

断后伸长率

A50mm/%

TA1

退火

(M)

≥240

140~310

≥24

TA2

≥400

275~450

≥20

TA3

≥500

380~550

≥18

TA8

≥400

275~450

≥20

TA8-1

≥240

140~310

≥24

TA9

≥400

275~450

≥20

TA9-1

≥240

140~310

≥24

TA10

≥460

≥300

≥18

3.4 工艺性能

3.4.1 压扁试验

3.4.1.1
需方要求并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时,管材应进行压扁试验。压至规定的压板间距
H 时 ,

管材表面不应出现裂纹。 H 按式(1)计算:

…………………

(1)

式 中 :

H—— 压板间距,单位为毫米(mm);

t - 管材名义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 管材名义外径,单位为毫米(mm);

e — 常数,当管材直径小于等于25 .4 mm 时 ,e 取0 . 04,当管材直径大于25
. 4 mm 时 ,e 取

0.06。

3.4.1.2 对 于 D/t\<10
的管材进行压扁试验时,在管材内表面相当于"6点钟"和"12点钟"位置产生
的裂纹不作为拒收的依据。

3.4.2 水(气)压试验

3.4.2.1
需方要求并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时,管材应进行水压或气压试验,需方选定的试验方式
应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合同(或订货单)中未注明时,供方可不进行试验,但必须保证其符合
3.4.2.2中最低水压或3.4.2.3气压试验要求。

3.4.2.2
水压试验时,需方选定的试验压力应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合同(或订货单)中未注明

时,试验压力按以下式(2)计算:

style="width:1.89335in;height:0.58014in" />

…………………………

(2)

式 中 :

p— 试验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S— 允许应力,取相应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最小值的50%,单位为兆帕(MPa);

GB/T 3624—2010

D—— 管材名义外径,单位为毫米(mm);

t — 管材名义壁厚,单位为毫米(mm)。

当管材名义外径不大于76 mm 时,水压试验的最大压力不大于17.2 MPa;
当管材名义外径大于

76 mm 时,水压试验的最大压力不大于19.3 MPa。 试验时压力保持5
s,管材应不发生畸变或泄漏。

3.4.2.3 气压试验时,管材内部气压试验的压力为0.7
MPa, 试验时压力保持5s, 管材应不发生泄漏。

3.4.3 弯曲试验

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时,外径不大于60 mm
的管材应进行弯曲试验。弯芯直径

为管材外径的12倍,冷弯90°后管材表面应无裂纹。 TA3
管材弯曲试验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5 尺寸和尺寸允许偏差

3.5.1 管材外径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4 外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外 径

允许偏差

外 径

允许偏差

3~10

±0.15

>50~80

±0.65

>10~30

±0.30

>80~100

±0.75

>30~50

±0.50

>100

±0.85

3.5.2 管材壁厚允许偏差应不超过其名义壁厚的±12.5%。

3.5.3 管材的长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5 管材长度 单位为毫米

规 格

无缝管

外径≤15

外径>15

壁厚≤2.0

壁厚>2.0~5.5

长度

500~4000

500~9000

500~6000

3.5.4 管材的定尺或倍尺长度应在其不定尺长度范围内。定尺长度\<6000
mm 时,允许偏差为 +6mm, 定尺长度≥6000 mm 时,允许偏差为+1 mm。
倍尺长度还应计入管材的切口量,每一切口量为

5 mm。

3.5.5 管材两端应切平整,不应有毛刺,切斜应符合表6的规定。

6 切斜 单位为毫米

外 径

切斜,不大于

≤30

2

>30~60

3

>60~110

4

3.5.6 管材的弯曲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

GB/T 3624—2010

7 弯曲度

外径/mm

弯曲度/(mm/m),不大于

≤30

3

>30~110

4

3.5.7 管材的不圆度及壁厚不均不应超出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3.6 外观质量

3.6.1 管材内、外表面应洁净,无裂纹、折叠、起皮、针孔等目视可见的缺陷。

3.6.2
管材表面的局部缺陷允许清除,但清除后不得使外径和壁厚超出允许偏差。

3.6.3
管材表面允许有不超出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的划伤、凹坑、凸点和矫直痕迹。允许管材酸洗后
存在不同的颜色。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管材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4698进行。

4.2 力学性能检验方法

4.2.1 管材室温拉伸试验方法按GB/T228 进行。

4.2.2 对于外径不大于35 mm 的管材采用GB/T 228 中的 S8
试样;对于外径大于35 mm 的管材采 用 S4 试样。

4.3 工艺性能检验方法

4.3.1 管 材 压 扁 试 验 按 GB/T 246 进 行 。

4.3.2 管 材 水 压 试 验 按 GB/T 241 进 行 。

4.3.3 管材气压试验按供需双方认可的方法进行。

4.3.4 管材弯曲试验按 GB/T 244进行。

4.4 尺寸测量方法

管材的尺寸检验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

4.5 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管材的外观质量检查用目视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由供方质检部门检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GB/T 3624—2010

5.1.2
需方收到的产品,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

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熔炼炉号、同一规格、同一制造方法、同一状态和同

一热处理炉批的产品组成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力学性能和外观质量检验。合同(或订货单)中注明的检验

项目也应进行检验。

5.4 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产品的取样应符合表8的规定。

8 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检验项目

取 样 规 定

要求的

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化学成分

氢含量在成品管材上取一份样,其他化学成分供方可以原铸锭的

分析结果报出;需方可在成品管材上取样分析

3.2

4.1

力学性能

每批任取两支管材,每支各取一个试样

3.3

4.2

压扁试验

每批任取两支管材,每支各取一个试样

3.4.1

4.3.1

水压试验或

气压试验

逐支

3.4.2

4.3.2

4.3.3

弯曲试验

每批任取两支管材,每支各取一个试样

3.4.3

4.3.4

尺寸

逐支

3.5

4.4

外观质量

逐支。对于内径不大于20mm的管材,允许采用每批管材任取 5支,每支各取150mm管段,沿纵向剖为两半,测量壁厚及作内

表面检查,代替逐支检验

3.6

4.5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5.2
室温力学性能、压扁、弯曲检验中,如有一个试样检验结果不合格,则从该批取双倍试样对该不
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如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逐
支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

5.5.3
管材的尺寸和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水压或气压试验不合格时,判单支不合格。

5.5.4 对于内径不大于20 mm 的管材,允许采用每批管材任取5支,每支各取150
mm 管段,沿纵向
剖为两半,测量壁厚及作内表面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逐支对不合格项目进行
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

GB/T 3624—2010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管材和包装箱上应作如下内容标志:

a) 产品牌号;

b) 产品名称;

c) 供应状态;

d) 批号;

e) 本标准编号。

6.2 包装、运输和贮存

产品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 GB/T 8180 的相关规定。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管材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产品牌号、规格和状态;

d) 熔炼炉号、批号、批重和支数;

e) 所规定的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g) 包装日期。

7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状态;

d) 尺寸规格;

e) 重量或支数;

f) 本标准编号;

g) 其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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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4-T 0276-202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西藏自治区.pdf